各单位、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 “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全民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学习型大国”等精神,积极推动我省学习型社会建设工作快速发展。经研究,决定开展 2023年“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推介对象和条件
(一) “百姓学习之星”推介对象和条件
1.推介对象
坚持终身学习奋斗成长的励志人物以及长期致力于终身教育领域无私奉献的工作者。重点推荐面向基层的从业人员、技术能手、高素质农民、退役军人、老年人、残疾人等。
2.推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事迹感染力强;(3)群众认可度高;(4)体现引领性。
(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范围和条件
1.推介范围
项目较为成熟,已形成了品牌特色。组织推动本地或本单位育培训受益人数多,百姓满意度高。智慧助老、数字教育资源和服务供给、非学历继续教育优质资源开放共享,并在本地区或本行业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感召力。
2.推介条件
(1)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品牌项目面向社会;(3)组织管理规范;(4)创新发展“互联网+继续教育”(非学历);(4)品牌特色显著;(5)举办主体不限。
二、推介和展示方式
(一)推介名额
我校可推荐1名“百姓学习之星”和1个“终身学习品牌项目”。
(二) 提交材料
1.“百姓学习之星”相关材料
(1)填报《“百姓学习之星”推介表》和《“百姓学习之星”推介登记表》各一式 2 份(见附件 1、附件 2)。
(2)每人提交照片 2 张(电子版,其中一张为 2 寸免冠彩色证件照,一张体现学习生活照)。
(3)鼓励各学(院)校提交视频资料(视频时间3-4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百姓学习之星”的事迹。
2.“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相关材料
(1)填报《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表》和《终身学习品牌项目推介登记表》,各一式 2 份(见附件 3、附件 4 ) 。
(2)提交近年来开展学习活动的工作总结(电子版2000字)和 3-5张反映活动品牌项目的照片(电子版)。
(3)鼓励学(院)校提交视频资料(视频时间4-5分钟,MP4格式),以便更好地宣传与推广“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成果。
(三)宣传展示
“百姓学习之星”“终身学习品牌项目”的事迹和成果将通过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有关新闻媒体、网站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宣传展示。
本次活动实行个人、部门申报,学校审核,择优推介的机制,请有意向申报的教师与部门负责人于7.5日前将纸质材料交至教务科研处,电子版发送邮箱pyjwkyc@163.com,逾期不再接受。
——教务科研处
2023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