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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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暑期教师企业实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6-21    作者:教务处     点击:

各学院、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七部门印发的《职业学校教师企业实践规定》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精神,适应我校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新形势,打造一支以“双师型”教师为主体的师资队伍,增强教师队伍的职业素质、职业能力和创新能力,现开展2024年暑期教师赴企业实践锻炼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锻炼时间安排:2024年6月24日—8月28日。

二、暑期企业实践对象:全体在职专兼职教师(含行政兼课教师),各教学单位根据师资建设、专业发展需要组织安排,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1/3教师,参与省级以上教师培训的教师可灵活安排,不做要求。

三、实践企业要求:原则上选择与我校深度合作的校外实践基地、校企合作企业,请各教学单位于6月27日前统一报送《附件1 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申请表》《附件5 “教师企业顶岗实习职业成长规划”汇总表》(Excel表)至教务处。

四、实践要求:

1.教师必须严格按照学校的要求,保证暑期累计实践时间不少于一个月,实行院长(主任)负责制,根据各学院实际情况进行钉钉打卡等方式认定实践时间;参与实践的教师严格按照企业的作息时间始终参与工作过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根据《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专业课教师要收集形成相关专业的教学案例不少于2个,基础课要收集形成相关的教学案例不少于1个,实践结束后上交协议书、实践鉴定表(必须有实践单位意见及公章)、实践总结(要求图文并茂)及挂职锻炼日志等资料。

3.教师上交的实践总结要求具有科学性和针对性,能够结合行业情况,锻炼岗位和自己未来的主讲课程总结实践的收获,反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切实、可行的课程建设建议(字数不少于3000字)。

五、各单位应加强锻炼教师的跟踪和服务,并按照定计划、定内容、定时间、定岗位、定目标这“五定”的要求对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工作请在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并将考核材料(各单位对参与实践教师的考勤等材料)、实践申请表、协议书、实践鉴定表、实践总结(要求图文并茂)及挂职锻炼日志等材料交至教务处。教务处、人力资源处将联合开展日常督查工作,并依据考核材料及教师过程性、总结性材料按实际及协议内容进行待遇补贴发放。

六、申请参加企业实践锻炼的教师,必须实事求是,认真完成实践锻炼任务。

联系人:赵倩倩、佘爱辉   邮箱:cyprjwc@163.com

附件1:《教师企业(社会)实践申请表》

附件2:《教师企业实践协议书》

附件3:《教师企业实践鉴定表》

附件4:《教师企业(社会)实践总结》

附件5:《“教师企业顶岗实习职业成长规划”汇总表》

教务处    

2024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