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河南省职业院校结构与产业结构匹配调整优化方案》《关于深化河南省现代职业教育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等精神,进一步调整优化学校专业结构,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体系,现就2027年高职专业设置和动态调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
专业设置与动态调整包括新增专业申报和专业动态调整(含专业调停、专业撤销等)。
二、遵循原则
1.需求导向原则。主动服务国家、河南省战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2.标准导向原则。依据《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25版)设置专业,设置的专业应达到教育部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
3.质量导向原则。应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体现学校的办学定位和办学特色。
三、新增专业申报
(一)新增专业申报条件
1.学院申请新增专业时需合理规划现有专业,保障新增专业不影响现有专业建设质量。新增专业应当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有专业支撑且具备开办的各项条件,应具有优势专业的支撑,鼓励学校与行业企业合作,共建高水平校内外实习实训基地。
2.新增专业须经严格论证,符合国家标准,要有科学性、前瞻性,能够与国家经济社会、行业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需求相一致,符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形成详实的专业设置可行性报告,做人才培养方案制定、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同一专业不同学制的,需要分别申报,申报材料均应根据对应学制填写。
3.新增专业须有明确的专业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一般应由教学经验丰富、学术造诣高的高级职称担任。须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具体的专业建设规划;有支撑该专业教学任务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具备开办专业的教学用房及仪器设备、图书资料、实验实习实训场所和实践教学基地等基本条件,具有保障专业发展的相关制度。
(二)提交材料
申请新增专业,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须进行审议,审议通过后,学院应向教务科研处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1.《专业设置可行性分析报告》(附件4)。
2.《新增专业申请表》(附件2)、《拟新增和撤销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汇总表》(附件1)。
(三)申报数量
原则上,一个学院申报新增专业不超过2个。
四、申请调停和撤销专业
(一)专业调停:学院可根据学校定位,主动提出停止招生申请,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专业撤销(停招)申请表》(附件3)及《拟新增和撤销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汇总表》(附件1)。
(二)专业撤销:对连续三年停止招生的专业或经调研论证后决定撤销的专业,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专业撤销(停招)申请表》(附件3)及《拟新增和撤销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汇总表》(附件1)。
五、材料报送及要求
以上纸质材料(一式两份),请于9月16日12:00前报送到教务科研处619,电子版请以学院为单位打包发送到邮箱cyprjwc@163.com,邮件名称命名为“XX学院2027年专业设置和动态调整申报”。请按时间节点报送,逾期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赵倩倩 邮箱:cyprjwc@163.com
教务科研处
2026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