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第三十条)等文件规定。张珍等63名学生提交了退学申请及相关材料或经辅导员确认未请假离校或请假未获批准,连续2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经学生所在二级学院确认,教务处审核,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拟同意对上述63名学生(名单见附件)作退学处理,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9月28日-10月5日,公示期内若无异议,学校将于公示结束后在学信网上进行退学处理。如有异议,请在2022年10月5日前与我校教务处联系(0373-8826007)。
本公示视为退学处理决定的送达。
特此公示。
附件: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拟退学名单
教务处
2022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