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我校2024届高职学生毕业在即,结合我校目前的实际情况,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资格审查学历证书发放和学历电子注册工作的通知》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籍管理规定》,为切实做好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毕业资格审查组织领导
毕业资格审核工作由教务处统一部署,各二级学院负责具体落实。各二级学院成立以院长为组长的毕业资格审查工作小组,统筹部署各项具体工作,严格把关毕业资格审核,规范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核流程,做到分工明确、切实落实责任到人、分类审核、层层把关,认真做好每个环节的工作,确保毕业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二、审核对象
审查对象为2024届预毕业生
三、毕业标准
(一)2024年应届毕业生德、体达到毕业要求,且修完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必修课程并取得相应合格成绩。
(二)往届延迟毕业的学生,按当年的毕业资格审核标准审核。
四、审核内容
(一)学籍信息核查(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教务处)
1.学生自查(5月22日-5月24日)
各二级学院负责通知学生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进行学历注册图像校对和学籍信息核对工作。重点核对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身份证号、民族、专业、年级、层次、学制等信息。特别要对存疑或不确定的毕业生身份信息进行严格复核。如学生学籍信息有误,应及时向二级学院报告,二级学院根据我校学籍管理办法提交申请材料,填写《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学历图像信息核对勘误表》,由教务处进行审核后向上级单位说明情况、提交说明后进行变更。
2.学院复核(5月24日-5月27日)
(1)教务处负责将2024届预计毕业生学籍信息发至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对预计毕业生的学籍信息、学籍状态进行审核,严禁未取得入学资格的“学生”和无学籍、空挂学籍或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取得毕业资格。
(2)教务处负责组织开展2024届毕业生学历注册图像采集工作,并将纸质版照片发至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负责对毕业生身份进行复核。要将学生学历照片与录取照片、入学照片、居民身份证照片进行人像比对,确保准确无误。如有学生因特殊原因无学历照片,二级学院应及时通知学生完成线上采集。对最终没能按时完成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的学生,不予通过毕业生资格审查。
(二)思想政治审查(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学生处)
学生处负责组织,各学院具体实施。审核毕业生在校期间的违纪处分情况。凡在校期间受过警告及以上处分的学生都要接受该项审查。如果处分已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撤销手续,则该学生该项审查为合格;若没有办理撤销手续,符合撤销条件的,按程序办理撤销手续,否则该学生该项审查为不合格。
(三)学业成绩审查(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就业服务中心、教务处)
学业成绩审查分为课程成绩审查、顶岗实习成绩、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审查三项。
1.课程成绩审查:对于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逐一审核学生每门课程是否合格。
2.顶岗实习成绩审查: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由实习鉴定表以及平时实习回访成绩进行双重考核,保证考核的科学性。
3.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审查:各二级学院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目标,做好2024届毕业论文(设计)总结、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具体包括:各学院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进行认真总结交流,并以专业为单位写出书面报告,总结报告内容为:选题,完成时间,考核成绩统计及对学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分析,成绩评定为及格及以上则审查为合格,否则为不合格。
(四)费用情况核查(责任部门:各二级学院、财务处)
按规定毕业生应缴纳的所有学费和其他费用。
五、毕业资格审核程序
时间 |
工作内容 |
具体要求 |
负责部门 |
5月20日前 |
确定审核对象 |
准确统计各专业应毕业学生人数,核对毕业生名单,确定审核对象。 |
各二级学院 教务处 |
完善成绩录入工作 |
确保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中的课程(顶岗实习及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录入教务系统。 |
各教学单位 |
5月27日前 |
资格审查 |
对2024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初审。并将毕业资格初审情况结果反馈给学生本人 |
各二级学院 |
5月30日前 |
资格公示 |
对2024届毕业生进行毕业资格审查并将审核结果向学生公示 |
各二级学院 |
5月31日前 |
各二级学院将院长签署审核意见《2024届毕业生毕业资格预审核情况汇总表》(附件1:电子版和纸质版)报教务处。 |
二级分院 |
5月31日—6月4日 |
资格复查 |
根据各二级学院上报的毕业资格的初审结果进行毕业资格复审。 |
教务处 |
|
资格审批 |
教务处将毕业资格的复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批,确定2024届毕业生名单。 |
校长办公会 |
6月10日前 |
毕业证书编制 |
毕业证书制作及核对信息。 |
教务处 二级分院 |
7月 |
毕业证书发放 |
根据毕业资格审核结果,对符合毕业要求的学生颁发毕业证书。 |
教务处 二级分院 |
六、工作要求
1.本次工作时间紧任务重,请各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随时关注工作进程,做好毕业生相应的宣传告知工作,按相关时间节点完成工作任务。
2.各学院提交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顶岗实习成绩等数据信息,如有伪造、虚报、错报等现象,一经查实,将取消学历证书授予资格;学历证书已发放的,学院将宣布证书无效,由此造成的后续问题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处理。
教务处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