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学院: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3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职务)或博士学位者,属高等学校或省辖市以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的,须有 2 名具有正高级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
(二)作为课题主持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且不能作为课题组成员参与省教育科学规划其他课题的申请;作为课题组成员同年度只能参与一项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的申请;已主持承担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省教育科学规划各类别课题未结项者不能申报。
(三)凡在内容上与在研或已结题的各级各类课题有较大关联的,须在《申请书》中详细说明所申请课题与已承担课题的联系和区别,否则视为重复申请。
二、课题管理
(一)省教科规划办对所有申报课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课题由专家采用《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进行匿名评审。《活页》论证字数不超过 7000 字,申报者应按《活页》中规定的方式列出前期相关研究成果。
(二)获准立项的课题需在 1-2 年内完成。研究期限自课题批准立项之日算起,延期结项或课题组人员调整需报省教科规划办批准。
(三)课题研究的最终成果由省教科规划办组织鉴定,鉴定通过者予以结项并公布。课题所有研究成果,包括阶段性成果、最终成果等发表或出版时,均须独家注明“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 2023 年度一般课题(课题名称)成果(课题批准号)”字样。
三、申报数量
我校申报指标为3个
四、申报时间
申请书电子材料于2023年4月4号之前发到科研处邮箱:pyjwkyc@163.com.
附件:1.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一般课题申请书
2.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设计论证活页
3.河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 2023 年度一般课题申报数据汇总表
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教育科学规划2023年度一般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务科研处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