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2022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已开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成果范围
1.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出版社正式出版的哲学社会科学类著作(必须以2022年第1版第1次印刷为准),公开期刊上发表的哲学社会科学类文章,人民网、新华网、“学习强国”平台、光明网、大河网、映象网等新闻网站理论频道刊发的理论文章,地市级以上报纸发表的理论文章,县级(含县级)以上领导机关采用的价值较高的调研报告,获2022年度新乡市社科联调研课题结项一等奖的成果。
2.我市(含驻新单位)社会科学工作者和实际工作部门同志有关社会科学的成果,凡具备参评条件的均可参评(外市人员不能参评),与市外人员合作的著作或者文章,由外市作者担任第一主编或第一作者的不能参评。在港澳台和境外出版、发表的成果不能参评。
3.参评成果类型:专著、翻译论著、古籍整理、教科书、工具书、普及读物、考古发掘报告、论文、调研报告、社科重点调研课题等。在境内用外文出版、发表的成果,论文需报全文的中文译文,著作需报1万字以上重要观点摘要中文译文。
4.参评成果署名:著作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7人,必须是主编、副主编及前言或者后记中注明的主要撰稿人。期刊、报纸、调研报告类成果每项最多可署名5人,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
已获往届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的成果,其新版本不再参评;已获其他市级以上奖励的成果不参评;论文集、新闻报道、文艺创作成果不参评;未正式发表的社科规划项目成果不参评;作者个人汇编以往公开发表文章出版的著作,按论文集对待,不能参评。
二、奖项设置、评奖标准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评奖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2.评奖标准
一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重大创新,对某一学科的发展做出较大贡献,提出了新的重要观点或结论;对深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较大推动作用;对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面临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有较大贡献,特别是对市委、市政府决策有重要参考价值;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二等奖。在选题和内容上有创新,对某学科或某领域的发展做出贡献,提出了新观点或新结论;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推动作用;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实际问题;有较高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三等奖。选题和内容能发展、完善原有理论或提出新的观点;对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一定推动作用;对解决实际问题有一定参考价值;有一定的学术价值或应用价值。
3.奖励办法
对获奖成果颁发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获奖证书;
三、申报要求
1.每位作者只能申报1项;集体项目、不是第一作者的,可另报1项。集体项目的申报及署名排序,应得到主要作者的同意(申报时请提供第一作者同意的书面证明)。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以其他主编或者副主编申报的,必须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除第一作者外,须在“主要参加者”栏中按顺序填写其他作者(须以成果原件上的署名为准)。凡申报成果无原件以及申报表上无单位意见和印章者,不予受理。
2.不受理个人申报。
3.申报受理时间:2023年7月19日,逾期不再受理。
每项申报成果须单独装入档案袋,档案袋封面张贴个人申报表。档案袋内需提供:(1)著作、调研报告、期刊发表的文章原件、电子版各1份(不是以第一作者申报的还需提供第一作者自愿放弃申报的书面证明),成果原件不退还,无法提供原件的可提交复印件(需科研部门盖章);(2)个人申报表1份;(3)其他证明材料(采纳证明、领导批示、获奖证书复印件等)。电子版以“姓名+2022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命名,发送至pyjwkyc@163.com。
教务科研处
2023年7月3日
附件1 2022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表
附件2 2022年度新乡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