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国务院《教学成果奖励条例》和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管理规定,教育厅决定开展 2024 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以下简称“省级教学成果奖”)评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2024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包括本科高等教育、研究生高等教育和高等职业教育三类。我校申报高等职业教育类教学成果。
二、奖励名额
高等职业教育设置奖项 300 项,其中特等奖 30 项、一等奖 120 项、二等奖 150 项。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允许各个等级奖项有空缺。
三、遵循原则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2.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
3.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 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
4.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促进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具体工作安排
省级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申报,采用网上填报和纸质材料邮寄两种方式进行材料报送。
(一)网上填报
将对推荐的成果进行网评,请各项目成果按网络提示要求在线填报《申报书》,导出签字盖章后报送纸质版《申报书》。高等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填报网址:hnzy.open.ha.cn/。网络填报时间:2024年8月5日-2024年8月13日。
(二)报送纸质材料
请各院部于2024年8月18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科研处。具体评审工作安排详见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