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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8-19    作者:教务科研处     点击:

各教学单位、各部门:

根据工作安排,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决定启动 2024 年度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成果等次

本届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定设:优秀年度成果(分为特等、一等、二等和三等)、优秀青年成果、优秀普及成果。其中,优秀青年成果和普及成果等次等同年度成果(一等)。青年成果出版、发表或被采纳时,申报人年龄应在40岁以内(198511日及以后) 

二、申报资格

(一) 申报人资格

1. 申报人应是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人。非第一作者不得申报。

2. 同一年度,个人作为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合作成果仅限第一完成人申报。

(二)参评成果要求

参评成果为 2024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公开出版或发表的研究成果。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应为在豫高校。

1.著作类成果:应为正式出版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著作(编著、译著除外)。出版时间以公开在图书版权页标注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多卷本著作须出齐后做整体申报,参评时间以最后一卷出版时间为准。丛书不能作为一项成果整体申报,但其中单本著作可作为独立成果申报。

2.论文类成果:包括在国内期刊公开发表的人文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不含增刊);在人民日报、光明日报发表的理论文章;在国家级权威媒体(人民网、新华网、央广网、央视网,中国经济网、光明网)发表的理论文章,不少于3000 字。

3.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应为市厅级以上党政机关(不含机关职能部门)采用或市厅级以上主要领导批示的价值较高的研究报告(须提供带有文件编号的采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4.普及成果:著作类。应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发行量必须达到5000册以上(以版权页印数为准,同版次多次印刷数可累加,但须提供多次印刷不同版权页的复印材料。版权页上未明确印有印数的,应提供出版社出具的有关出版印数的证明材料)数字媒体类。应提交传播效果及社会影响力的佐证材料,内容需在主流网络平台(如央媒客户端、学习强国、省级融媒体等)发布,累计点击量需达到50万次以上(以平台后台数据截图为准),用户互动数据(点赞、评论、转发量均需≥1万次)持续传播周期不少于6个月(需提供不同时间段的流量截图)。科普实践类。应提交实施效果及辐射范围的佐证材料,活动需经省级以主管部门备案;线下活动年均场次≥10场,总参与人数≥3000人次(提供签到记录、现场照片);线上活动单场最高观看量≥1万人次(平台数据认证);省部级媒体报道≥5篇,央媒报道≥2篇)。活化利用类。要突出转化创新性,通过教体融合、数字技术、场景再造等手段,实现优秀传统文化的大众化传播;衍生形态需覆盖2种以上载体(如:数字藏品、APP 小程序、教体活动、研学课程等);需提供与覆盖场所(博物馆、学校、社区等)具有可持续性的合作协议。

三、申报流程

此次申报工作使用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申报和评定系统完成电子数据的采集和报送。系统将于2025815日开通,届时可以通过河南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信息网(https://jyt.henan.gov.cn/sk/)登录进行申报个人申报通道将于20258281800关闭,申请人须按时填写并提交《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申请书》,同时将申报成果电子版扫描上传。务必从申报系统中下载最新版申报书,以免系统不兼容,影响申报。

论文类成果提交期刊封面、目录、文章全文所在页的扫描件。著作类成果提交封面、版权页、内容提要、目录的扫描件书稿电子版和出版合同扫描件。研究报告类成果提交采用证明(或批示)扫描件和研究报告电子版。

附件:关于开展2024年河南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评定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