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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入伍大学生退役复学后部分课程免修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25-09-27    作者:教务科研处     点击:

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之“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之“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入伍大学生退役复学后相关课程免修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被我校录取后参军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

二、免修科目

退役学生复学后,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可申请免修,入伍前所修课程不再申请。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

学期

课程名称

课程代码

选课方式

第一学期

大学体育(1)

2007G101

批量选课

第一学期

军事技能训练

10100001

批量选课

第一学期

军事理论

10100018

批量选课

第二学期

大学体育(2)

2007G201

批量选课

第三学期

大学体育(3)

2007G301

学生自选

四、成绩认定

退役学生复学后免修课程的免修基础成绩为80分(良好)。

五、办理流程

1.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两周内

2.退役复学学生申请免修课程需为课程开设学期。大学体育专项课程,需按照选课要求正常选课,学生选课后方可申请免修。

3.填写《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复学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同时需在教务系统中申请相关免修课程,由学校武装部和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退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表、退伍证复印件交至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审核、认定成绩。

4.若学生申请免修后又重新修读了相关课程并取得成绩的,最后取免修成绩或修读成绩中的高分计入最终成绩。

5.凡逾期未提出课程免修申请或课程免修申请未通过的学生,必须参加该课程的正常学习和考试。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