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608号)之“入学后或者复学期间可以免修公共体育、军事技能和军事理论等课程,直接获得学分”规定、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之“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参军入伍退役后复学或入学,免修军事技能训练,直接获得学分”规定,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入伍大学生退役复学后相关课程免修的管理,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本办法适用对象为被我校录取后参军入伍的退役复学学生。
二、免修科目
退役学生复学后,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课程可申请免修,入伍前所修课程不再申请。
三、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 |
学期 |
课程名称 |
课程代码 |
选课方式 |
第一学期 |
大学体育(1) |
2007G101 |
批量选课 |
第一学期 |
军事技能训练 |
10100001 |
批量选课 |
第一学期 |
军事理论 |
10100018 |
批量选课 |
第二学期 |
大学体育(2) |
2007G201 |
批量选课 |
第三学期 |
大学体育(3) |
2007G301 |
学生自选 |
四、成绩认定
退役学生复学后免修课程的免修基础成绩为80分(良好)。
五、办理流程
1.申请时间:每学期开学两周内
2.退役复学学生申请免修课程需为课程开设学期。大学体育专项课程,需按照选课要求正常选课,学生选课后方可申请免修。
3.填写《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退役复学学生课程免修申请表》,同时需在教务系统中申请相关免修课程,由学校武装部和学生所在学院对学生退役资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申请表、退伍证复印件交至教务处,教务处负责审核、认定成绩。
4.若学生申请免修后又重新修读了相关课程并取得成绩的,最后取免修成绩或修读成绩中的高分计入最终成绩。
5.凡逾期未提出课程免修申请或课程免修申请未通过的学生,必须参加该课程的正常学习和考试。
六、附则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25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