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公开年报

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20-2021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1-11-01   点击次数:

为加强我校信息公开工作,本报告根据《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有关规定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高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教办厅函〔2021〕37号)的要求,结合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实际情况,在对本学年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和数据统计的基础上编制

本报告由等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统计数据时限从2020年9月1日起至2021年8月31日止。

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校长办公室联系(地址:河南省新乡市长垣市长垣烹饪学院校长办公室;邮编:453400;电话:0373-8885773;电子邮箱:cyprxybgs@163.com)

一、概述

2020-2021学年,学校按照教育部《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总体要求,立足我校实际情况,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健全工作机制,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建设,信息公开工作对学校依法行政、依法治教、依法治校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学校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显著增强,学校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得到充分保障。有效推动了学校依法治校和民主管理进程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组织建设

学校全面推进综合改革,办学质量不断提升,学校建设和各项事业取得了新的成绩顺利完成“十”规划的各项目标,按照“十四五”规划稳步推进。为更好地做到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清单信息,结合学校行政管理与资源配置改革进程,我校信息公开工作由学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建立了信息公开部门联动机制,实现了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统筹、归口管理和良性互动。领导小组下设的信息公开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统一负责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信息公开监督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的督促检查工作,协调各二级学院、职能部门扎实开展清单事项公开工作

(二)完善信息公开制度

进一步促进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系统化、制度化、规范化,学校按照《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29号)和《教育部关于公布〈高等学校信息公开事项清单〉的通知》(教办函〔2014〕23号,)制定了《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更新了《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内容、范围,细化到具体条目不断加强制度化建设,提升规范管理和规范服务水平。

(三)拓展丰富信息公开渠道

学校在强化传统信息发布平台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新媒体技术,通过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新媒体渠道,及时公开学校改革发展过程中的热点问题和师生员工、社会公众关心的焦点问题。确保全面、及时、准确地公开应公开信息,不断增强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实效,取得良好效果。学校不断完善民主渠道建设,加强教代会、学术委员会、职称评审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学生代表大会信息发布工作,为学校教职员工和社会公众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渠道保障。

二、信息主动公开情况

(一)基本信息公开情况

包括学校简介、领导班子及分工学校机构设置、学科情况、专业设置、学校章程、教职工代表大会、学术委员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等基本信息,并定期对相关数据进行更新。努力实现学校统计信息查询的互联互通,确保师生和社会公众准确了解学校基本情况。

(二)招生考试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逐条对照《清单》中有关要求,在学校网站网站的显要位置设立招生考试”专栏,向社会及考生全面公开有关学校招生的章程、考核、成绩、原则、要求等招考信息,并确保学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不断完善财务、资产及收费信息公开专项栏目设置,丰富信息公开形式。学校校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捐赠管理等信息,在每年新生招生简章中公示学费及住宿费收费标准

(四)人事师资信息公开情况

通过学校官网信息公开专栏及时公布各项工作规章制度,方便师生及社会公众了解学校人事师资工作的依据、流程、服务内容。同时在机构设置”专栏将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的姓名、办公地点公开,学校利用多种信息传播媒介(学校官网官网公众号、电子信箱等),在制定招聘计划、笔试面试名单、拟聘人选公示、相关待遇落实等环节实施全程上网

(五)教学质量信息公开情况

学校对教学信息内容进行了优化整合,分为新增及停招专业、毕业生就业质量报告、教学基本情况、教学建设与教学质量保障体系大板块,全面反映了学校本科教育情况,向社会展示了学校风貌和办学特点、办学实际和人才培养成果,为社会了解学校教学情况提供了基本途径。

(六)学生管理服务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信息包括学籍管理办法、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困难学生资 助、助学贷款、勤工俭学的申请与管理规定、学生奖励处罚办法、学 生申诉等制度信息。学校定期组织学生学习,掌握学校规章制度信息。

(七)学风建设信息公开情况

公开有学风建设机构、学术规范制度等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未收到需受理或答复的师生和公众信息公开申请。

四、对信息公开的评议情况

学校在门户网站设立信息公开受理与监督栏目和意见箱栏目,向广大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布办公电话及邮箱,认真接受监督并听取意见。学校不定期组织师生代表通过座谈等形式对全校信息公开工作情况进行评议,评议内容包括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建设、公开形式、公开效率、服务质量等方面。学校师生对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给予了普遍认可和高度评价。

五、因学校信息公开工作受到举报、复议、诉讼的情况

2020-2021学年度,学校未收到信息公开工作的任何举报、复议和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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