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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制发办法

发布日期:2023-05-11    作者:教务科研处     点击:

毕业资格审查是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环节,是一项严肃、严谨的工作。为了保证人才培养质量和毕业生相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准确及时地上报毕业生信息,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长垣烹饪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要求,现就我院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及毕业证书制发工作制定如下办法:

一、审查标准及结论

(一)同时达到下列条件者准予毕业,发放毕业证书:

1.在校期间,需按规定完成学籍注册、学年注册和学历注册;

2.思想政治表现良好,在校期间无纪律处分或处分已解除;

3.在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含实习实践),成绩合格。

4.《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不到50分着按结业处理(因病或残疾学生,凭三甲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并经审核通过后可准予毕业)。

(二)具有学籍且修读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尚有不合格课程(含实习实践)或有未解除纪律处分等未达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准予结业,发放结业证书。

二、毕业资格审查流程、内容

各学院应成立有院长参加的毕业生毕业资格审查小组(成员不少于3人),依法规范做好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毕业生资格审核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禁核查不具备毕业资格的学生。小组成员名单报送教务处备案,具体审核流程及要求为:

1.毕业生基本信息:依据学信网给出的学籍信息,确认毕业学生的学籍和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学号、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入学时间、专业、学制等。

2.成绩情况:(1)对于教学计划所规定的课程,辅导员要逐一审核学生每门课程是否合格。毕业论文/设计成绩学院自行决定预审形式,并安排专人负责预审或预答辩报告会情况的记录。(2)顶岗实习成绩,顶岗实习成绩评定由实习鉴定表以及平时实习回访成绩进行双重考核,保证考核的科学性。

3.在校期间违纪处分的审核:凡在校期间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等处分的学生,均需审查其是否已过处分期或是否已按规定程序撤消处分。

4.学费情况:二级学院核查毕业生在校期间各项费用的缴纳情况。

各二级学院分别根据审查结果将《毕业资格审查汇总表》盖章后,连同电子版提交至教务处。5月上旬教务处综合毕业资格审查情况,确定通过和未通过毕业资格审查的学生名单,形成审查结论,呈报学院审批。

三、学历注册

教务处根据学院审批结果和相关工作要求,完成学信网的毕业生学历注册工作,予以学生毕业或结业处理。

四、证书制发

(一)毕、结业证书制作与发放

1.根据学信网学历注册情况,教务处对毕、结业证书进行集中打印、核查,各院系粘贴照片后,教务处进行盖章、复核等工作。

2.学生毕业证书,原则上由学生本人领取,确因特殊情况学生本人不能到校领取的,也可委托他人代领。代领人员应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办理领取手续,手续不全者学院有权拒绝发放。

(二)结业证换发毕业证手续

1.按学籍管理规定,已结业的学生,如纪律处分已解除或经过补考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条件要求后,应在结业后一学年内,持《换发申请表》、成绩合格单、解除处分决定书、结业证原件等证明材料到教务处办理结业证书换为毕业证书手续;

2.教务处审核符合毕业条件要求后,于每年的12月、5月集中换发毕业证书。

3.结业后的学业补考,以教务处的统一安排为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